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68

168.我又被带到一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属天的奥秘 #1880

1880.补充说明:

1880.补充说明:关于总体上的灵人和天使,他们都是肉体死后活着的人类灵魂,拥有远比世人敏锐得多的感觉,也就是视觉、听觉、嗅觉和触觉,但没有味觉。然而,灵人,尤其天使,不能用自己的视觉,也就是灵的视觉,看见世上的任何事物。因为世界之光或阳光在他们看来如同漆黑一片,就像世人无法用自己的视觉,即肉体视觉看见来世的任何事物一样;因为天堂之光,或主的天堂之光在世人看来也如同漆黑一片。
尽管如此,若主乐意,灵人和天使仍能通过一个人的眼睛看见这个世界上的事物。不过,主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在任何人身上,除非祂使某个人能与灵人和天使说话,与他们在一起。灵人和天使被允许透过我的眼睛看见这个世界上的事物,就像我自己看见它们一样清楚,还被允许听见世人与我交谈。有时一些灵人通过我看见他们活在肉身时的朋友,就和以前看见他们一样,这让他们目瞪口呆。有些灵人还看见他们的配偶和孩子,想让我告诉他们,自己就在旁边,能看见他们,并讲述自己在来世的情况。但我被禁止告诉他们,或向他们透露,他们以这种方式被看见,这部分是因为他们会说我疯了,或以为我产生了幻觉。事实上,我十分清楚,尽管他们嘴上说灵存在,死人复活,其实心里并不相信。
当我的内视第一次被打开,灵人和天使通过我的眼睛看见这个世界及其中的事物时,他们如此震惊,以至于称之为奇迹中的奇迹;一想到地与天并天与地竟以这种方式相通,一种新发现的喜乐就进入他们。这种快乐持续了数月,但后来它变得很平常,现在他们不再感到神奇了。我被指教,与其他人同在的灵人和天使一点也看不见这个世界的事物,只感知到与他们同在的那些人的思维和情感。
这些经历证实了这个观念:人是以这种方式被造的,他在地上活在世人中间的同时,也在天上活在天使中间,反之亦然。他如此被造是为了天与地可以共存、行如一体,并且世人可以知道天上正在发生的事,天使也可以知道世上正在发生的事。因此,当世人离世时,他们可以从主在地上的国进入主在天上的国,不是如同进入另一个国,而是如同进入他们活在肉身时所在的那个国。但人因变得如此肉体化,所以向自己关闭了天堂。

属天的奥秘 #7877

7877.“我一见这

7877.“我一见这血”表那些施加诅咒的人对这真理的发现。这从“见”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理解并发现(参看2150, 2325, 2807, 3764, 4403-4421, 4567, 4723, 5400节),下文将说明,它是指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血”是指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如前所述(7846节)。
  必须说一说何为纯真之良善的真理。纯真的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因为那些处于这爱的人拥有纯真在自己里面。这解释了为何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比其他天使拥有更多的纯真,因为他们处于对主之爱。那里的天使由于纯真而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然而,他们却是天上最有智慧的天使(参看2306节);因为纯真居于智慧之中(参看2305, 3494, 4797节)。与他们同在的纯真之良善的真理并非信之真理,而是仁之良善。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不知道何为信,因而不知道何为信之真理;因为他们凭直觉感知构成信的真理,在凭直觉感知它的过程中立刻知道它的确是真理。他们从来不推理它是不是真理,更不会彼此争论它。以直觉的方式所感知到的东西不会落入记忆知识的范畴。在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则不然,信之真理把他们引向仁之良善。因此,他们会推理它是不是真理,因为他们不能直觉它是不是真理。于是,真理变成了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并被称为构成信的教义事物。
  那些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能直觉何为信之真理,因而不会把它添加到他们所获利的记忆知识中(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 4448节)。至于为何耶和华说“我一见”,因而指着自己说这话表示那些施加诅咒的人,也就是地狱灵的一个发现,这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邪恶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尽管邪恶丝毫不来自主,而是来自地狱(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节)。被许可的邪恶看似来自许可它的主,因为主能除去它。此处就是这种情形,因为经上说埃及人的长子被处死。这事被归于耶和华,因为经上说:
  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都击杀了;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就是从坐宝座的法老的长子,直到被关在坑牢里的囚犯的长子,尽都击杀了。(出埃及记12:12, 29)
  然而在本节,做这事的人被称为“灭命的”:“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作灭命的”。
  恶人在来世所经历的荒凉,受到的诅咒并被投入地狱也是这种情形,这些事在内义上由“灾殃”、长子的死和埃及人淹死在红海中来表示。耶和华或主不会使任何人荒凉,更不会诅咒人,或把人投入地狱。相反,是恶灵自己向自己行这一切,也就是说,行这一切的,是他里面的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一见血”表示那些施加诅咒之人的一个发现。
  至于许可,它是无法以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因为它涉及众多奥秘。当恶人遭受诅咒和折磨时,主的许可不像想要它发生之人的许可,而是像不希望它发生,但又无法帮助他们之人的许可,因为祂的目的,就是对整个人类的救赎,是紧迫的,并阻止祂去帮助。事实上,如果祂真的帮助他们,那将是行恶,这完全违反神性。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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